填表单位名称(盖公章)
申请人名称: 申请人类型:银行类金融机构〈 〉 非银行金融机构〈 〉 企业〈 〉 上年度核定余额指标:( )亿美元 核定时间: 年 月 本年度拟申请余额指标:( )亿美元 |
一、申请人报送材料情况: 1.申请报告〈 〉; 2.金融业务许可证(金融机构适用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初次申请时提交)〈 〉; 3.上年度合并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〈 〉; 4.上年度外汇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表(金融机构适用)〈 〉; 5.上年度对外担保业务及合规情况(新成立机构除外)〈 〉; 6.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〈 〉。 |
二、申请人财务状况: 上年末资产总额( )亿元人民币,负债总额( )亿元人民币,净资产总额( )亿元人民币,对外担保余额( )亿美元。 (一)申请人为金融机构: 上年末本外币合并的实收资本或营运资金( )亿美元,外汇净资产( )亿美元; (二)申请人为企业: 1.上年末对外担保余额与净资产比例为( )%; 〈 〉是否符合规定标准(小于50%)。 2.上年末净资产与总资产比例为( )%; 〈 〉是否符合规定标准(不低于15%)。 |
三、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: 1.上年末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( )亿美元,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( )亿美元; 2.上年度融资性对外担保签约额( )亿美元,非融资性对外担保签约额( )亿美元; 3.上年度融资性对外担保履约额( )亿美元,非融资性对外担保履约额( )亿美元。 |
四、需要说明的问题(可另附页):
联系人: 联系电话: 填表报送日期: 年 月 日 |
注:1、此表由指标申请机构向外汇局填报,填写时请在( )内填写金额,在〈 〉
打√或×符号。
2、填表内容请提供相关支持或证明材料